獨唱—國台語組、獨唱—外語組
1.報名注意事項
(1)參賽資格:我國大專院校在校生(含碩博士生)。
(2)初賽開放名額:國台語組120 組、外語組60 組。
(3)錄取決賽名額:國台語組10 組、外語組5組
(4)報名費用:新台幣300 元 整。須於107 年03 月18 日(星期日)17:00 前完成匯款手續;或直接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)北韻獎攤位報名繳費。
(5)為使比賽順利進行,主辦單位保留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利。
(6)分類方式:國台語組包含客家語和原住民語,其他語言⼀律歸為外語組。
(7)參賽者可以同時報名國台語組和外語組。
2. 初賽注意事項
(1)以清唱方式呈現自選歌曲,比賽時間為1分鐘,以走至舞台正中央開始計算,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時間。
(2)比賽當天參賽者務必出示學生證(須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),部分無註冊章之大專院校,亦請出示當學期之註冊單或是在學證明。無法證明其為學生身分者時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,亦不退還報名費,以維活動之公平性。
(3)請於排定比賽時間前30 分鐘至比賽會場(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公共事務學院119 會議廳)報到,報到後不得離場。上台前10 分鐘未到視同棄賽,報名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3. 決賽注意事項
(1)演唱歌曲與初賽相同或不同皆可。
(2)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(含表演準備不得超過6 分鐘)。
(3) 請自行準備伴奏,伴奏人員亦須為大專院校在校生(亦須出示在學證明,標準與參賽者相同),如有更動請於107年5月4 日(星期五)23:59 前完成,逾時不予更動,非經報名確認之伴奏不得上台,伴奏亦不得重複報名同一組別。
4. 評分標準
(1)初賽:技巧 40%、音色25%、台風10%、詮釋25%。
(2)決賽:技巧 35%、音色 20%、台風15%、詮釋 15%伴奏 15%。
5. 其他
除上述注意事項外,若有其他特殊需求,請分別於初決賽前一週(107年3月17日及107年5月4 日)主動來信告知主辦單位,我們的信箱是:
[email protected],我們將竭誠為您答覆。(如未提前告知,主辦單位保有一切決定權力)
(1)參賽資格:我國大專院校在校生(含碩博士生)。
(2)初賽開放名額:國台語組120 組、外語組60 組。
(3)錄取決賽名額:國台語組10 組、外語組5組
(4)報名費用:新台幣300 元 整。須於107 年03 月18 日(星期日)17:00 前完成匯款手續;或直接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)北韻獎攤位報名繳費。
(5)為使比賽順利進行,主辦單位保留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利。
(6)分類方式:國台語組包含客家語和原住民語,其他語言⼀律歸為外語組。
(7)參賽者可以同時報名國台語組和外語組。
2. 初賽注意事項
(1)以清唱方式呈現自選歌曲,比賽時間為1分鐘,以走至舞台正中央開始計算,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時間。
(2)比賽當天參賽者務必出示學生證(須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),部分無註冊章之大專院校,亦請出示當學期之註冊單或是在學證明。無法證明其為學生身分者時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,亦不退還報名費,以維活動之公平性。
(3)請於排定比賽時間前30 分鐘至比賽會場(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公共事務學院119 會議廳)報到,報到後不得離場。上台前10 分鐘未到視同棄賽,報名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3. 決賽注意事項
(1)演唱歌曲與初賽相同或不同皆可。
(2)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(含表演準備不得超過6 分鐘)。
(3) 請自行準備伴奏,伴奏人員亦須為大專院校在校生(亦須出示在學證明,標準與參賽者相同),如有更動請於107年5月4 日(星期五)23:59 前完成,逾時不予更動,非經報名確認之伴奏不得上台,伴奏亦不得重複報名同一組別。
4. 評分標準
(1)初賽:技巧 40%、音色25%、台風10%、詮釋25%。
(2)決賽:技巧 35%、音色 20%、台風15%、詮釋 15%伴奏 15%。
5. 其他
除上述注意事項外,若有其他特殊需求,請分別於初決賽前一週(107年3月17日及107年5月4 日)主動來信告知主辦單位,我們的信箱是:
[email protected],我們將竭誠為您答覆。(如未提前告知,主辦單位保有一切決定權力)
重唱組
1.報名注意事項
(1)參賽資格:我國大專院校在校生(含碩博士生),每組以2至10人為限。
(2)初賽開放名額:30組
(3)錄取決賽名額:報名15組以上取5組、8-14組取4組、少於8組取3組
(4)報名費用:每人200元,3人(含)以上500元,須於107年3月18日(星期日)17:00前完成匯款手續,或直接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/臺北校區)北韻獎攤位報名繳費。
(5)為使比賽順利進行,主辦單位保留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利。除了使用官方信箱及電話更改以外,其餘網路管道(如: Facebook)更改要求一律不受理,敬請見諒。
(6)每人限報名本組一次。
2.初賽注意事項
(1)以清唱方式呈現自選歌曲,比賽時間為1分半鐘,以第一人走至舞台正中央開始計算,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時間。
(2)可以使用樂器起音(鋼琴、音笛、調音器),但請於上場前告知工作人員。
(3)比賽當天參賽者務必出示學生證(需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),部分無註冊章之大專院校,亦請出示當學期之註冊單或是在學證明,無法證明其為學生身分者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,亦不退還報名費,以維活動之公平性。
(4)請於排定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)公共事務學院119會議廳報到,報到後不得離場。上台時間前10分鐘未到視為棄賽,報名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3.決賽注意事項
(1)參賽者演唱歌曲與初賽相同或不同皆可。
(2)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(含演出準備不超過6分鐘)。
(3)請自行準備伴奏,伴奏亦須為大專院校在校生(須出示在學證明),如有變更請於107年5 月4日(星期五)23:59前完成,逾時不予更動,非經報名確認之伴奏不得上台,伴奏亦不得重複報名同一組別。
(4)決賽當天每位參賽者(包括伴奏)皆須出示在學證明
4.評分標準
(1)初賽:技巧/和聲 45% 音色20% 台風15% 詮釋20%
(2)決賽:技巧/和聲 45% 音色10% 台風10% 詮釋15% 伴奏/編曲20%
5.其他
除上述注意事項外,若有其他特殊需求,請分別於初決賽前一星期(107年3月17日及107年5月4日前)主動來信告知主辦單位,我們的信箱是:[email protected],我們將竭誠為您答覆。(如未提前告知,主辦單位保有一切決定權力)
(1)參賽資格:我國大專院校在校生(含碩博士生),每組以2至10人為限。
(2)初賽開放名額:30組
(3)錄取決賽名額:報名15組以上取5組、8-14組取4組、少於8組取3組
(4)報名費用:每人200元,3人(含)以上500元,須於107年3月18日(星期日)17:00前完成匯款手續,或直接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/臺北校區)北韻獎攤位報名繳費。
(5)為使比賽順利進行,主辦單位保留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利。除了使用官方信箱及電話更改以外,其餘網路管道(如: Facebook)更改要求一律不受理,敬請見諒。
(6)每人限報名本組一次。
2.初賽注意事項
(1)以清唱方式呈現自選歌曲,比賽時間為1分半鐘,以第一人走至舞台正中央開始計算,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時間。
(2)可以使用樂器起音(鋼琴、音笛、調音器),但請於上場前告知工作人員。
(3)比賽當天參賽者務必出示學生證(需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),部分無註冊章之大專院校,亦請出示當學期之註冊單或是在學證明,無法證明其為學生身分者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,亦不退還報名費,以維活動之公平性。
(4)請於排定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)公共事務學院119會議廳報到,報到後不得離場。上台時間前10分鐘未到視為棄賽,報名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3.決賽注意事項
(1)參賽者演唱歌曲與初賽相同或不同皆可。
(2)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(含演出準備不超過6分鐘)。
(3)請自行準備伴奏,伴奏亦須為大專院校在校生(須出示在學證明),如有變更請於107年5 月4日(星期五)23:59前完成,逾時不予更動,非經報名確認之伴奏不得上台,伴奏亦不得重複報名同一組別。
(4)決賽當天每位參賽者(包括伴奏)皆須出示在學證明
4.評分標準
(1)初賽:技巧/和聲 45% 音色20% 台風15% 詮釋20%
(2)決賽:技巧/和聲 45% 音色10% 台風10% 詮釋15% 伴奏/編曲20%
5.其他
除上述注意事項外,若有其他特殊需求,請分別於初決賽前一星期(107年3月17日及107年5月4日前)主動來信告知主辦單位,我們的信箱是:[email protected],我們將竭誠為您答覆。(如未提前告知,主辦單位保有一切決定權力)
創作組
1.報名注意事項
(1)參賽資格:我國大專院校在校生(含碩博士生)。
(2)初賽開放名額:30組
(3)錄取決賽名額:報名15組以上取5組、8-14組取4組、少於8組取3組
(4)報名費用:每人200元,3人(含)以上600元,須於107年3月18日(星期日)17:00前完成匯款手續,或直接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/臺北校區)北韻獎攤位報名繳費。
(5)請參賽者寄作品(參賽曲目)音檔及歌詞至北韻官方信箱 [email protected],報名期限內未寄者視同放棄報名。
(6)為使比賽順利進行,主辦單位保留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利。
(7) 除了使用官方信箱及電話更改以外,其餘網路管道(如: Facebook)更改要求一律不受理,敬請見諒。
(8)每人(組)限報名本組一次,請勿重複報名。
(9)參賽歌曲的原創作者必須參與比賽。
2.初賽注意事項
(1)參賽者演唱歌曲與寄件作品需相同。
(2)初賽提供試音時間5分鐘。
(3)比賽時間為8分鐘(含準備時間、上下台),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時間。
(4)比賽當天參賽者務必出示學生證(需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),部分無註冊章之大專院校,亦請出示當學期之註冊單或是在學證明,無法證明其為學生身分者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,亦不退還報名費,以維活動之公平性。
(5)請於排定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)公共事務學院119會議廳報到,報到後不得離場。上台時間前10分鐘未到視為棄賽,報名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3.決賽注意事項
(1)參賽者演唱歌曲與初賽及寄件作品需相同。
(2)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(含準備不超過8分鐘)。
(3)決賽當天每位參賽者(包括伴奏)皆須出示在學證明。
4.評分標準
(1)初賽:作詞25% 作曲25% 編曲25% 詮釋25%
(2)決賽:作詞20% 作曲20% 編曲30% 詮釋30%
5.其他 除上述注意事項外,若有其他特殊需求,請分別於初決賽前一星期(107年3月17日及107年5月4日前)主動來信告知主辦單位,我們的信箱是:[email protected],我們將竭誠為您答覆。(如未提前告知,主辦單位保有一切決定權力)
(1)參賽資格:我國大專院校在校生(含碩博士生)。
(2)初賽開放名額:30組
(3)錄取決賽名額:報名15組以上取5組、8-14組取4組、少於8組取3組
(4)報名費用:每人200元,3人(含)以上600元,須於107年3月18日(星期日)17:00前完成匯款手續,或直接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/臺北校區)北韻獎攤位報名繳費。
(5)請參賽者寄作品(參賽曲目)音檔及歌詞至北韻官方信箱 [email protected],報名期限內未寄者視同放棄報名。
(6)為使比賽順利進行,主辦單位保留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利。
(7) 除了使用官方信箱及電話更改以外,其餘網路管道(如: Facebook)更改要求一律不受理,敬請見諒。
(8)每人(組)限報名本組一次,請勿重複報名。
(9)參賽歌曲的原創作者必須參與比賽。
2.初賽注意事項
(1)參賽者演唱歌曲與寄件作品需相同。
(2)初賽提供試音時間5分鐘。
(3)比賽時間為8分鐘(含準備時間、上下台),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時間。
(4)比賽當天參賽者務必出示學生證(需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),部分無註冊章之大專院校,亦請出示當學期之註冊單或是在學證明,無法證明其為學生身分者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,亦不退還報名費,以維活動之公平性。
(5)請於排定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)公共事務學院119會議廳報到,報到後不得離場。上台時間前10分鐘未到視為棄賽,報名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3.決賽注意事項
(1)參賽者演唱歌曲與初賽及寄件作品需相同。
(2)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(含準備不超過8分鐘)。
(3)決賽當天每位參賽者(包括伴奏)皆須出示在學證明。
4.評分標準
(1)初賽:作詞25% 作曲25% 編曲25% 詮釋25%
(2)決賽:作詞20% 作曲20% 編曲30% 詮釋30%
5.其他 除上述注意事項外,若有其他特殊需求,請分別於初決賽前一星期(107年3月17日及107年5月4日前)主動來信告知主辦單位,我們的信箱是:[email protected],我們將竭誠為您答覆。(如未提前告知,主辦單位保有一切決定權力)